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优先股是依据《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2013年11月30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宣布开展优先股试点。《指导意见》认为,开展优先股试点,有利于进一步深化企业股份制改革,为发行人提供灵活的直接融资工具,优化企业财务结构,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有利于丰富证券品种,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资本市场稳定发展。
《指导意见》对目前开展优先股试点的范围、条件、发行方式、信息披露和交易等都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具体规则由中国证监会制定。2014年3月,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优先股试点管理办法》。
发行人范围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立即:选择会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