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应付给每一职工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再加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在实际工作中,为了减少现金收付工作,便利职工收付有关款项小企业在向职工支付工资时,一般随同支付某些福利费和交通补助费等代发款项,并且扣除职工应付的房租费、水电费和托儿费等代扣款项。因此,计算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和支付工资,实际上是小企业与职工之间进行以工资为主的有关应收、应付款项的结算。支付工资时,实际应发给每一职工的现金为:
应发金额=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代发款项-代扣款项
一、小企业工资结算凭证的填制
工资结算凭证一般采用工资结算单形式。工资结算单,也称工资单,一般按车间、部门分别填制,每月一张,单内按职工分行填列应付职工薪酬--工资、代发款项、代扣款项和应发金额。该单一般一式复写三份:一份按职工姓名裁成 “工资条”,连同应发金额发给职工,以便职工查对;一份作为劳动工资部门进行劳动工资统计的依据;份经过职工签章以后,作为工资结算和支付的凭证,并据以进行工资结算的汇总核算。
【例1-20】 按车间、部门填制的工资结算单,称为车间(部门)工资结算单,其格式举例如表1-19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