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经营者利用其经济优势,违背交易相对人的意愿,搭配销售商品或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属于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我国《反垄断法》中亦有相关规定。这类行为可能产生限制竞争、损害竞争者和消费者利益、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危害后果,应予禁止。
《反不正当竞争法》没有对此类行为的具体行政法律责任作出规定。经营者因此给被侵害的经营者造成损害的,可按照前述“《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法律责任与救济制度”中的相关规则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小资料】
搭售行为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立即:选择会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