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集团的组建方式包括行政化和市场化两种。行政化方式是指通过政府的指令、撮合组建企业集团。市场化方式则是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投资、并购及达成其他协作契约形成企业集团。1998年12月国家经贸委发布的《国家试点企业集团国有资本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市场方式是指集团母公司通过投资入股、兼并收购等方式取得另一法人企业的全部或部分产权,使其成为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形成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产权划转方式是指政府将一个企业的全部或部分国有产权授权给集团母公司持有,形成母子公司的产权关系。产权关系的建立涉及不同所有制企业时,应采用市场方式;国有企业之间产权关系的建立除采用市场方式外,可以采用产权划转方式。”行政式组建除了划转产权外,还有授权经营式组建(通过争取国有资产授权经营,将其他企业占有的国有资产转为核心企业的法人财产,使这些企业转变为核心企业的子公司)、专业经济职能部门转制等方式。这里主要讨论市场化的企业集团组建方式。 一般地说,企业集团市场化组建的常见方式有: (一)分立式组建 分立式(也叫裂变式或称切离分化式)组建,是指母公司把某些部门按照产品、业务等完全独立出去,使其形成的全资子公司。这种方式具体可分为派生分立和新设分立两种。派生分立,即公司以其部分财产设立另一新公司的行为。在这种方式下,新设的公司需要注册登记,原公司也要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新设分立,是将公司全部财产分解为若干股,重新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新公司,原公司解散。分立式组建还包括一些企业在分公司逐步变成独立法人后吸收一定外围成员成立的企业集团。例如,沈飞工业集团就是典型的裂变模式。该集团是在原沈阳飞机制造公司的基础上,按产品关系裂变组建而成的。 (二)投资式组建 投资式(包括参股和控股)组建,是指母公司对其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使之成为企业集团的紧密层企业(控股)或半紧密层企业(参股)。投资式组建还包括收益转换式组建,即母公司把承包、租赁企业所获的收益留在承包、租赁企业,转为对承包、租赁企业的投资,从而使这些企业成为其子公司。 (三)并购式组建 并购式组建,是指企业通过购买和证券交换等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使之成为自己的子公司,从而控制其财务、经营决策。如200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