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 1
  • 2
  • 3

通过全国顶尖名家指导,贵单位/您个人从此不走错路弯路,走捷径快速成功,抢占先机,实现凡人逆袭或好上加好。本网课程,有发票;支持各种台式、平板电脑和手机;请立即收藏网址和关注微信公众号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答记者问


日期:2014/4/9  财政部 
 


::::★点击此处: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2014年4月9日 来源:会计司

    2014年4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20号)(以下简称《通知》)。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发布《通知》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制定《通知》的背景和意义。 

  答: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全新的开放政策和监管模式改革为会计师事务所开拓会计审计新业务提供了新契机,有利于事务所开拓新型金融服务、发展代理业务及充分利用外汇政策,也有利于政府购买会计



————————试看结束啦!拿出手机扫码,只要1秒!登录后就可每日免费看全国汇总财税快讯(电脑、手机等都可以)!————————

2014年4月9日 来源:会计司

    2014年4月4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财会〔2014〕20号)(以下简称《通知》)。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发布《通知》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制定《通知》的背景和意义。 

  答:2013年8月22日,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上海自贸区)。上海自贸区全新的开放政策和监管模式改革为会计师事务所开拓会计审计新业务提供了新契机,有利于事务所开拓新型金融服务、发展代理业务及充分利用外汇政策,也有利于政府购买会计师事务所服务的发展。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符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顺应了市场和行业的需求,是财政部门鼓励、引导注册会计师行业抓住机遇、开拓业务、加快发展的重要举措。 

  问:请介绍《通知》的制定过程。 

  答: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突破了“在总所所在城市不设分所、在同一城市不设两家或两家以上分所”的行业管理惯例。作为全国会计和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主管部门,财政部高度重视该政策对行业可能产生的影响,于2013年9月起,多次赴上海市进行实地调研,广泛听取财政、商务、工商等部门和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在充分调研并征求财政部内相关司局、行业协会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分所并开展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财办会〔2014〕6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我们对征求意见稿作了修改完善,报部领导审定签发本《通知》。 

  问:请介绍《通知》的主要内容。 

  答:本《通知》共六条,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规定了试点对象和审批机关。为稳妥起见,选择合伙制或者完成特殊普通合伙转制满一年,内部整合到位且运行平稳的会计师事务所先行试点。转制经验表明,转制后的事务所,特别是涉及重组合并较多的事务所,一般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整合、融合到位。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要求对所有会计师事务所都是公平的、适当的,体现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精神。另外,按照目前的行业管理体制,对于非“四大”会计师事务所,其申请设立上海自贸区分所由上海市财政局审批;对于“四大”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注册会计师法》和《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财会〔2012〕8号),在本土化转制过渡期内(2017年12月31日之前)申请设立上海自贸区分所的,应当同时向财政部和上海市财政局提出申请,申请材料由上海市财政局审查后报财政部批准。 

  二是明确了分所设立条件和流程。上海自贸区不是独立的行政区划,因此,《通知》明确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暂按跨省级行政区划设立分所审批办理,事务所需同时具备《会计师事务所审批和监督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24号)、《会计师事务所分所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2号)和《财政部 证监会关于调整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申请条件的通知》(财会〔2012〕2号)规定的相关条件,申请材料和审批流程参照上述三个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是强化了监管措施。为了及时掌握上海自贸区分所营运管理情况,既强化监管,又总结经验,《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在年度报备信息中单独说明上海自贸区分所的业务开展情况。同时规定,对于上海自贸区分所违背“五统一”要求实施管理、开展业务的,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依法撤回分所许可。 

  问:有行业人士担心个别事务所可能借设立上海自贸区分所之机搞几个“山头”,请问财政部有何管理措施。 

  答:上海自贸区分所试点政策是财政部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利好政策,好事必须办好。为了防止少数事务所盲目吸收合并多路人马在一个城市搞几个“摊子”或几个“山头”,防范执业质量风险,《通知》规定了两项管理措施。一是借鉴银行业管理模式规定了上海自贸区分所的管理架构。总所设立登记在上海市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上海自贸区分所由总所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总所设立登记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会计师事务所,且已在上海市设立分所的,其上海自贸区分所由上海分所实施管理,上海自贸区分所负责人由上海分所负责人兼任。二是要求提交书面承诺函。《通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的首席合伙人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对其上海自贸区分所在人事、财务、执业标准、质量控制、信息管理等方面实施“五统一”管理。该书面承诺由首席合伙人签字确认,并予以公示。财政部门将结合该书面承诺,对其上海自贸区分所的营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支持会计师事务所在上海自贸区设立分所答记者问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经理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2021031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671.8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