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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专题发布会


2019/7/23  商务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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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高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商务部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发布会的主题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以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今天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四位发布人,他们是: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袁园女士,海关总署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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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 高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参加今天商务部的专题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发布会的主题是“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以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今天我们很高兴的邀请到四位发布人,他们是: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袁园女士,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副司长何晓睿女士,浙江省商务厅总经济师、自贸办副主任朱军先生,湖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陈华荣先生,我是今天发布会的主持人商务部办公厅副主任、新闻发言人高峰。

今天,袁园女士将向大家介绍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以及本次也就是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总体情况,何晓睿女士将向大家介绍海关总署支持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的相关情况,朱军先生、陈华荣先生将分别向大家介绍浙江、湖北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入选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相关情况,之后,四位发布人将回答记者朋友们关心的问题。

下面,首先请袁园女士介绍有关情况。

【商务部外资司副司长 袁园】:谢谢高主任。各位记者朋友,下午好!首先,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自贸试验区建设工作给予的关心支持和积极报道。很高兴和各位就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相关工作和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有关情况进行交流。

建设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一项战略举措,在我国改革开放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自贸试验区的建设始终遵循贯穿着这样几个关键词,基本定位是新时代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根本目的是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核心任务是制度创新,基本要求是可复制可推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示,自贸试验区要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进一步彰显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继上海自贸试验区于2013年设立之后,第二批广东、天津、福建等3个自贸试验区于2015年设立、第三批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等7个自贸试验区于2017年设立,去年海南全岛启动自贸试验区建设,现已形成“1+3+7+1”覆盖东西南北中的改革开放创新格局。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部署领导下,在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在各地方和部门的大力支持下,自贸试验区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探索试验了一批基础性改革,率先建立了以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以金融开放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发挥了“排头兵”作用;同时,自贸试验区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把建设发展中积累的很多成功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与各地分享改革红利和开放成果、为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稳固基础和强大持久动力。

在这里,我和大家分享一组数据。近6年来,以国务院发函等方式集中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共五批、合计106项;由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商务部)总结印发供各地借鉴的“最佳实践案例”共三批、合计43个;各部门自行复制推广的改革试点经验53项。累计来看,自贸试验区形成的202项制度创新成果得以复制推广。

从试点经验产生的领域、类型和效果看。投资便利化涉及81项,贸易便利化64项,金融开放创新23项,事中事后监管34项。这其中,既有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基础性的制度变革,也有“海关通关一体化”监管模式等系统性的制度创新,还有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等全流程的制度优化,体现了自贸试验区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成功实践,通过复制推广以局部突破带动全局发展,促进了政府治理理念及方式的转变,推动了贸易、投资、金融等领域管理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开放水平的不断提升,带动了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水平的持续进步。

【袁园】:从复制推广的路径和方式看。在国家层面,既有集中复制推广,也有部门自主复制推广。前者是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各自贸试验区,对制度创新成果进行甄选总结评估,商有关部门并经国务院批准后,在全国范围或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复制推广和提供参考借鉴。我们今天发布的31个最佳实践案例就属于此类。后者是国务院部门结合各自深化改革任务和职能范围,对自贸试验区产生的制度创新成果自主进行评估,对成效显著且风险可控的加以复制推广。稍后,何司长会介绍海关总署的有关做法;另外大家应该也注意到了,国家移民管理局近期发布了60项便民措施,其中12项是将已自贸试验区试点的移民与出入境便利政策在全国范围内予以推广。在地方层面,自主复制推广也方式多样。一是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在省级权限范围内,在本省市其他区域复制推广试验成熟的制度创新成果,如福建自贸试验区已先后推广“仓储货物按状态分类监管”等5批共110项改革试点经验;二是自贸试验区周边区域或其他省市同步自主推广,共享改革成果,如河南省漯河市并不在郑州、洛阳、开封等河南自贸试验区的三个片区内,但它通过选取协同发展“示范部门、示范园区、示范项目”等形式,积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任务,并深化各类要素对接合作;三是没有设立自贸试验区的省区主动学习借鉴,如河北省自主梳理推广“企业简易注销”等典型案例供各地市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整合了有关自贸试验区税收服务的改革试点经验,建立“互联网+税务”服务体系。今天,我们举行专题新闻发布会,就是希望更多的地方和部门了解自贸试验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取得的新实践、新突破,在学习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复制借鉴,把自贸试验区实验田培育出来的制度创新优质种苗栽植到自家的土地上,合力精心呵护,在广袤的中国大地形成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繁茂森林。

今天发布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三批31个“最佳实践案例”,由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于日前印发,涉及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等领域,这些案例制度创新性强、市场主体反应好、系统集成特点突出,供各地在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过程中借鉴。这批“最佳实践案例”既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创新不动产登记、简化退税流程等“放管服”改革创新案例,也有融资租赁、铁路+金融、知识价值信用融资等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典型做法,还有跨部门协同监管、大数据平台等事中事后监管举措,涵盖了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报告所评估考察的大多数指标。

今年4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19]38号),向全国复制推广了18项成熟的改革试点经验。欢迎大家登录商务部网站外资司子站“自由贸易试验区专栏”,了解复制推广工作的总体情况和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详细内容。希望通过这批案例的发布和各位记者朋友的宣传,能使自贸试验区在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得到更多关注,更好发挥效应,也助力各地方和部门锐意进取、学习借鉴,共享自贸试验区释放的改革红利。

【袁园】: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和有关部门及地方一道,牢牢把握制度创新这条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生命线,开展更多的探索和试验,高标准高质量建设好自贸试验区,及时总结梳理各个领域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创新成果,多层次、多路径做好复制推广工作,持续推动自贸试验区自主创新出经验,其他地区结合实际巧借鉴的良好态势,进一步彰显自贸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试验田作用。

我就先介绍到这里。谢谢。

【高峰】:谢谢袁园女士的介绍,下面请海关总署的何晓睿女士介绍海关的有关情况。

海关总署自贸区和特殊区域发展司副司长 何晓睿】:谢谢主持人。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下午好。刚才袁司长就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总体情况向各位做了一个介绍,下面我重点介绍海关在支持自贸试验区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海关工作的总体情况,二是具体的案例。

海关总署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积极推进自贸试验区海关的各项工作任务,大力开展监管制度创新,开展复制推广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从2013年自贸试验区设立至今,国务院发文等形式共五批在全国复制推广的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一共有106项,其中来自海关,也含检验检疫,因为机构改革以后我们两家整合为一家,就达到了52项,占比近一半,产生了一批质量高、效益好、深受企业欢迎的创新成果。为了确保改革创新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尤其是提升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制度创新的含金量,总署制定了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创新的制度规范,明确制度创新的总体要求、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基本程序和保障机制等,为海关有效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打下好的基础。同时,为了保证各项创新举措的落地,总署在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中坚持“制度+科技”同步推进,及时制定出台业务公告和具体的操作规程,并且对每一项出台的制度创新制度都给予一个业务指引和技术指引,便于全国海关因地制宜开展复制推广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据统计,2019年上半年,全国12个自贸试验区新增设了海关注册企业5010家,累计的海关注册企业达到了85045家,实现进出口总值1.61万亿人民币,同比增长了4.3%,占我国同期外贸总量的10.97%。下一步,海关总署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强化监管、优化服务,继续做好监管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工作,促进自贸试验区高水平、高质量发展。

在这儿我也借此机会介绍一个具体案例,也是我们这次发布的第三批案例当中的一个,就是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正面监管模式。面对蓬勃发展的跨境电商新业态,海关总署积极发挥自贸试验区试验田作用,探索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模式、新手段,我们按照遵循一个理念就是始终坚持包容、审慎、创新、协同的理念,联通两个平台,即海关监管平台和跨境电商企业平台,推动与跨境电商参与企业的数据对接,实现三单比对,也就是交易、支付、物流三方数据与申报信息比对。开展四个模式,就是直购进口、网购保税进口、一般出口和特殊区域出口四种监管模式,实行五大举措,即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明确商品范围。征收跨境电商税。实施清单申报,全程无纸化监管,简化通关手续。实施网购保税进口“一线管住、二线优出”一些支持措施。在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正面监管方面,郑州等自贸试验区海关积极探索、努力实践,以交易的真实性为重点,以电商企业为单元,将海关的正面监管嵌入企业的经营环节,事前加强风险研判,事中突出真实性核查,事后进行差别化管理,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备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监管模式,促进了新兴业态规范健康的发展。

我的介绍就到这儿。谢谢。

【高峰】:谢谢何晓睿女士的介绍,下面有请浙江省商务厅的朱军先生介绍浙江的有关情况。

浙江省商务厅总经济师、自贸办副主任 朱军】:谢谢主持人。尊敬的各位记者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参加今天的发布会,借此机会,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创新的关心和报道。浙江自贸试验区挂牌两年多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的指导下,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大胆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向全国复制推广了一批高质量的改革创新成果和“最佳实践案例”,下面我为大家作简单介绍。

首先,介绍浙江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情况。浙江自贸试验区坚持走首创性、差别化改革探索之路,特别在推进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实践,已梳理形成83项含金量较高的制度创新成果。

一是“差别化”特点突出。83项制度创新成果中有14项复制推广至全国,全部涉及油品、铁矿石、粮食等大宗商品领域,其中包括“简化外锚地保税燃料油加注船舶入出境手续”等事中事后监管领域的6项,由此系统构建了浙江自贸试验区以大宗商品为特色,“综合+专业”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特别是在船用保税燃料油加注方面,浙江自贸试验区进行了全流程的改革探索,累计形成39项制度创新成果,涵盖资质许可、技术规范等环节。舟山保税油年供应量从2016年91万吨快速增长至2018年的359万吨,占全国比重由不到1/10,提升到1/3。舟山成为全国最大加油港,并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大船供油港口行列。目前国内外保税油加注龙头企业在舟山集聚,区域内保税油结算量占全国一半,并逐步打造船供油“舟山价格”。

二是“实效性”作用显著。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注重从企业需求、市场反响等角度考量相关改革成果的实效性。目前,商事登记“最多跑一次”实现百分之一百覆盖。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前期审批缩减到35个自然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为全国样板,建成全国首个船舶无纸化通关口岸,船舶通关时间压减到2小时,切实服务了企业,释放了改革红利。

三是注重复制推广。两年多来,浙江扎实做好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的改革试点经验,围绕前期向全国复制推广的171项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分类施策、压实责任、统筹协调,确保落地生根取得实效。截至目前,共171项改革试点经验和“最佳实践案例”,除要求特定地区复制和不具备条件外,已复制落地144项,实现了可复制的全部复制。同时我们还学习借鉴兄弟省市经验,推动全国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改革试点经验,在省内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加大复制推广工作力度,带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

【朱军】:下面向大家介绍浙江自贸试验区四个“最佳实践案例”。在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中,浙江自贸试验区提供的有四项,分别是“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

一是“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试点。以“平安+产业”为主线,探索“互联网+海上治理”新模式,打造了“海上枫桥”升级版,主要推动了海上执法“联动化”,矛盾化解“多元化”,海上防控“全域化”和海上安全“智能化”。通过“海上枫桥”海上综合治理与服务创新,海上治安管控取得新提升,海上救助形成新局面,有效解决了海岛群众救助难。

二是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开展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创新实践,抓好职能、事权、人员“三集中”,成立海洋行政执法局,整合包括海洋与渔业部门、港航和口岸部门、自然资源部门、水利水务部门、文广新闻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的海洋执法相关职能,实施海洋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一个口子对外,减少了重复执法、推诿扯皮等现象,解决了执法缺位问题,降低了执法成本,执法效能明显提高。

三是“竣工测验合一”改革试点。针对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环节普遍存在的验收部门多、申报材料多、办理程序复杂和企业往返跑腿多等问题,按照“标准统一、联合测绘、以测代核、核审分离,多验整合、依法监管”的思路,全面推行“竣工测验合一”改革,搭建统一的信息系统管理平台,实现“一网受理、数据共享、网上联办”,企业申报材料由110项精简至32项,竣工验收时间由90个工作日缩减到17个工作日,从申报受理、联测联核、联合验收到不动产登记,企业可在19个工作日内拿到不动产登记证,实现了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全流程、多层级、多部门最多跑一次的理念和目标,有效提升了办事效率。

四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建筑工程“竣工测验合一”改革取得全部突破的基础上,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的改革,实现了更高层次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四统一”。即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企业投资项目提交的申请材料由286项精简至58项,企业投资项目办理时间由200多个工作日压缩至42个工作日,改革最大程度地减少了申请材料,提升了政府服务效率,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

下一步,浙江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总书记对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指示精神,在商务部等国家部委的指导和浙江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化改革创新、充分彰显浙江自贸试验区作为改革开放“排头兵”和“试验田”的作用。谢谢各位。

【高峰】:谢谢朱军先生的介绍。下面就请湖北省商务厅的陈华荣先生介绍湖北的有关情况。

湖北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陈华荣】: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好。自贸试验区作为国家改革试验田,承担着为国家试制度、为企业促发展的使命。湖北在推动产业创新发展过程中,及时进行总结提炼,形成了一大批制度创新的成果。截至目前,已形成近400项制度创新成果,其中5项复制推广至全国,86项在省内进行复制推广,改革红利的惠及面不断扩大。

今天发布的全国自贸试验区第三批31个“最佳实践案例”中,源自于湖北的四个案例集中体现了我们在制度创新领域不懈的努力。

第一,推行“全通版”食品药品行政许可证,大幅度合并行政许可事项、提升行政管理的效率。在不突破法定要求、不降低验收标准、不减少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湖北自贸试验区将食品生产许可、食品经营许可、化妆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等9项许可合并为一张“全通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实现“六个统一”,即统一办事指南、统一验收标准、统一验收队伍、统一证照样式、统一许可编号、统一许可有效期,实现了一个审批机关对同一申报主体只核发一张许可证,降低了企业办证的成本,提升了部门的行政效能。通过“一优四减”,即优程序、减资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的机制进行整合归并,建立了精简高效的审批机制,申请资料由原来的多套归并为一套,申办时间由原来最多的9个20天,现在减少到一个20天。许可证的年审换发次数由原来的多次,最多是9次,现在减少到1次。

第二,创新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大幅度简化办事的流程,提升便企便民服务,破解企业还贷“过桥资金”难的问题。湖北自贸试验区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加快实施“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模式,缩短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时间,避免了因抵押物悬空而遭受查封限贷等金融风险,企业无需筹措资金“还旧借新”,从而避免了因筹措“过桥资金”而额外增加的财务成本,以及有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具体来说,我们做了两个方面的创新改革:

一是取消注销抵押权环节,简化信贷流程。无须债权人提供还清贷款的证明和注销抵押权,由银、企双方约定并共同申请,根据抵押物变更的范围、金额和债务履行期限变更等情况,直接办理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业务。办理的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内,最快的可以当天办结。

二是将不动产登记受理的场所直接延伸到了银行的网点“便民服务窗口”,打通银行登记系统与不动产登记系统的之间的信息壁垒,搭建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贷款的客户无须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管部门,在银行的网点即可提交不动产贷款和抵押登记的资料,“一站式”办理抵押和续贷的手续。截至目前,仅湖北自贸试验区襄阳片区已经办理的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396笔,担保债券金额近62亿元。

【陈华荣】:第三,推行“两无一免”,简化退税流程。变纳税人申请退税为税务机关主动退税,切实保障纳税人的权益。针对个人所得税手续费退税、小微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多缴退税、政策性调整形成的退税等三类业务,税务机关实行“无申请、无纸化、免填单、主动办、批量办”的退税方式。退税流程节点由原来的8个减少到4个,而且做到应退尽退。试行两年以来,襄阳片区税务部门已累计为600多户扣缴义务人办理退税2000多万元,为400多户小微企业办理退税1000多万元。此项改革在国务院第5次大督查中作为典型经验,受到了通报表扬。

第四,推行涉税执法容缺容错机制,彰显宽严相济、为民服务的执法理念。税务机关改变以前的“申请资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再受理”的这样一种传统模式,采用“边补正材料,边受理审核”涉税服务容缺受理模式,将纳税人因税收政策界定不明、税收政策调整、突发事件、不可抗因素等9种情况纳入容错的范畴。辅导纳税人及时纠错改正,最大限度减轻纳税人因涉税过失行为企业在纳税信用、资格认定、优惠政策享受等方面受到的不利影响。此项改革推行以来,已为纳税人办理容错容缺事项131次,避免企业直接税收风险1115万元,减少税收损失628元。

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大阪峰会上表示,中国将“营造有利市场环境,尊重、保护、鼓励、创新”。李克强总理指出,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促进“六稳”的重要举措,更好地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竞争力,释放国内市场巨大潜力。

湖北自贸试验区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学习借鉴兄弟自贸试验区和其他省市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对标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体系,继续当好改革开放“排头兵”,努力为推进政府治理体系现代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高峰】:谢谢陈华荣先生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答问环节,请各位媒体朋友还是围绕着今天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按照惯例,还是请各位媒体朋友在提问之前先介绍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的名称,下面请提问。

【新华社记者】:我想请问一下袁司,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包括最佳实践案例的应用效果如何?对于优化营商环境起到了怎样的作用?谢谢。

【袁园】:谢谢你的提问。关于自贸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的应用效果,应该说,自贸试验区区内改革试验与区外复制推广有机衔接,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局面,自贸试验区围绕“放管服”改革,提升了自身政府治理水平,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也带动了全国范围内营商环境的不断优化。截至2018年底,除海南外的11个自贸试验区以约万分之二的国土面积,创造了新设外资企业数、实际使用外资、进出口总额占全国比重分别为15.54%、12.12%和12.25%的可喜成绩;今年1-6月,12个自贸试验区实际使用外资人民币694.7亿元,同比增长20.1%,占全国比重为14.5%。世界银行《2019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2018年排名跃升至全球第46位,自贸试验区建设近6年期间,累计提升了50位。

我想通过几个例子来和大家介绍。

比如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5年前,还只是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一项自主探索,随着改革试点的深入,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不断缩短,从最初的190项特别管理措施减为今年的37项,并向全国复制推广,直接推动了2017年第一张全国版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的诞生。今天,它已是大家耳熟能详、推动实现了外资准入从审批到备案历史性转变的全国性制度安排,实现了改革开放40多年来外资管理体制的重大变革,为外国投资者在华投资创造了更加公平、稳定、透明的制度环境,并已写入新出台的《外商投资法》,成为被及时上升为法律的行之有效的改革创新实践,成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的助推器,成为改革的新抓手,开放的新载体。

又如,通过第一批“最佳实践案例”供全国各地借鉴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实现了“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腿儿”,大幅提高通关效率,减轻企业负担。上海自贸试验区作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的首创地,为全国“单一窗口”标准版的设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目前,上海自贸试验区“单一窗口”已进入3.0版,覆盖海关、海事、税务、外汇等20多个贸易监管部门,涵盖了货物申报、运输工具申报、跨境电商等多个领域。广东“单一窗口”货物申报使用率达到90%,国际航行船舶、跨境电商、邮件快件申报使用率达到100%。福建“单一窗口”率先在全国实现报关报检单证无纸化,仅出入境船舶检验检疫监管一项,每票平均可减少A3纸质申报单证257页。

再如,通过第二批“最佳实践案例”供全国各地借鉴的“证照分离”改革,通过把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四种方式进行改革,以及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解决“先照后证”后准入不准营问题,企业开办更加高效便捷,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大大提升。2018年国务院发布35号文件,在全国推广“证照分离”改革。谢谢。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何司长,通过您的介绍,我们了解到海关总署在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制度创新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请问是否能够给我们举几个例子?谢谢。

【何晓睿】:谢谢你的提问。上海海关率先提出的“先入区、后入关”创新制度(经海关注册登记的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可以在货物由境外进入特殊区域的环节,凭进境货物的舱单等信息先向海关简要申报,并办理口岸提货和货物进区手续,再在规定时限内向海关办理进境货物正式申报手续),在普华永道、美商会等机构调查中,这项举措被企业评为最重要、受益最深、影响力最大的自贸试验区改革之一。

重庆海关推出的“四自一简”创新制度(海关在引导企业自律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基础上,允许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自主备案、自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海关简化业务核准手续),也因充分体现简政放权、放管结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被纳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分地方优化营商环境典型做法的通报》(国办函【2018】46号)。

【人民日报社中国城市报记者】:我的问题提给朱总经济师。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在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方面都取得了很好的成效,想请问浙江在推动二者有机结合方面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谢谢。

【朱军】:谢谢你的提问。浙江自贸试验区自挂牌以来,一是积极复制推广其他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成熟改革试点经验,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制度创新,通过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最多跑一次”全覆盖等改革措施,积极打造便利化营商环境,挂牌以来,区内新增注册企业8200余家,注册资本总额超过了3600亿元。例如,浙江自贸试验区在复制上海等自贸试验区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案例的基础上,优化“单一窗口”平台,积极探索保税燃料油等自贸试验区特色板块,创新开展船舶“一单四报”(即一份单据同时报送海关、海事、检验检疫、边检等四家口岸单位)全流程应用、船舶进出境无纸化通关,取消44种70余项纸质材料,通关时间压缩近90%,从原来16小时缩减到2小时。舟山成为全国首个进出境船舶全流程无纸化通关口岸。

二是围绕自身战略定位,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供全国学习借鉴。近年来,浙江自贸试验区围绕油品全产业链自主创新,先后梳理总结83项含金量较高的制度创新成果,其中保税燃料油跨港区供应模式等14项改革试点经验复制推广至全国,吸引了中石化全球船供油业务中心、中长燃华东总部、中油泰富总部、浙江省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油品企业先后集聚在浙江自贸试验区。

下一步,浙江自贸试验区将继续坚持首创性、差异化改革探索,从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出发,一方面,扎实借鉴学习其他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成熟改革试点经验,结合自身定位,聚焦以油气全产业链为核心的大宗商品投资便利化贸易自由化,深化改革创新工作。另一方面,更加注重以产业促进为导向推动改革创新,形成更多改革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至全省和全国,充分发挥改革开放试验田作用。谢谢。

【中新社记者】:请问陈厅长,您刚才介绍到湖北自贸试验区自设立以来已经形成了近400项制度创新成果,这些成果在改善营商环境、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方面起到哪些作用?谢谢。

【陈华荣】:谢谢记者朋友的提问。2017年4月1日挂牌以来,湖北自贸试验区始终牢记使命,坚持“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导向和问题导向,先行先试、大胆突破,通过简化优化行政许可、提升政府服务水平、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为产业发展打造更优营商环境。例如,投资项目由“先批后建”改为“先建后验”,项目审批时间缩短72.9%。比如武汉片区创新的“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的政务改革模式,使设立企业的行政审批时间从原来7个工作日以上减少到1-2个工作日,一年为企业和群众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5000多万元。根据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湖北自贸试验区在纳税、登记财产、获得电力等6个营商环节的指标上表现优异,其中执行合同、开办企业、办理破产等指标均领先于全国平均水平。

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激发了创新活力,推动了产业的发展。2018年,湖北自贸试验区新增专利申请33492件,新增专利授权15067件,武汉片区挂牌以来,共引进光电子信息产业重大项目50多项,总投资额2000多亿元,已形成五大千亿产业和两大新兴产业这样一个产业格局,完成“芯片-显示-智能终端”全产业链的布局。襄阳片区已具备完整的新能源汽车产业体系,宜昌片区聚焦生物医药产业,挂牌以来总投资亿元以上的重点项目15个。两年多来,湖北自贸试验区累计实际使用外资32亿美元,进出口总额2228亿元人民币,以全省0.065%国土面积实现了全省约10%的实际利用外资、近1/3的进出口,成为湖北对外开放的高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谢谢。

【央广经济之声记者】:刚才,朱军主任提到浙江省内正在建设一个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请问能否介绍一下具体情况?谢谢。

【朱军】:谢谢您对浙江自贸试验区的关心。浙江省委、省政府决定,要在浙江省开放程度高、体制创新活跃、战略带动意义强的区域设置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充分调动各地积极性,大幅提升自贸试验区国际竞争力,努力把“改革开放试验田”的效能发挥到最大,并指出不仅是自贸试验区自身发展,还要推动“自贸试验区+全省开放大平台”的整体发展。当前,我们立足浙江省情,积极探索设立浙江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更加注重开展差别化探索,探索高质量、深层次的改革创新,培育一批改革创新排头兵,对外开放新高地和区域发展增长极,同时将试验田效能发挥到最大。

我们将在联动创新区率先复制推广全国自贸试验区形成的成熟改革试点经验,切实发挥浙江自贸试验区对全省的辐射带动作用。同时,根据各联动创新区的发展目标,配套下放省级管理权限,与区域内其他开放平台政策相叠加,协同打造新时代高能级开放平台。谢谢。

【上海证券报记者】:我的问题是提给湖北自贸区的陈厅长的。刚才您说到,我们湖北自贸区推动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改革很好的解决企业过桥资金的难题,请详细介绍一下具体的情况,以及取得的成就。谢谢。

【陈华荣】:谢谢你的提问。抵押不动产是企业获得融资的重要手段,我们在深入企业调研过程中,发现传统的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的模式存在不少问题,一是增加了企业融资的成本,在原有的续押贷款模式下,企业贷款到期后需要先还旧再借新,企业为了还旧的贷款,就必须想方设法筹集资金,甚至通过民间借贷拆借高息“过桥资金”,耗费高额的财务成本。特别是在银根紧缩的大的金融环境之下,极易造成中小微企业因为资金链的断裂而破产。二是办理手续繁杂、耗费时间长。抵押权人需要多头跑银行、跑住建、跑不动产登记部门等多个窗口、多个单位,至少提供三套的申请资料,至少要进行三次面签,至少要经过九道程序,全程的耗时至少要15个工作日。这样的话,实际上在执行过程中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成本。在充分收集情况,对市场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我们联合金融、国土、人行、银监等部门认真研究政策,大胆推行不动产抵押权变更登记改革。这项改革在2018年6月12日在全国不动产登记作风问题专项整治部署动员会上,作为典型经验得到了推广;2019年由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供全国参考借鉴。下面我想举一个具体的例子和大家做一些分享。

在湖北襄阳片区有一个企业主姓熊,他用土地做抵押担保,取得贷款1500万,债务即将到期,但是他又急需追加增加贷款,来解决他生产当中的需要,他用新增的两套房产做抵押,申请追加2460万的贷款,总的贷款金额是3960万,如果按照原来的程序,熊先生必须先筹措过桥资金,把那1500万先借的一笔还清楚,不动产登记部门才会给你注销,同时给你重新批准不动产抵押的许可,再跟银行申请新的贷款。那么我们实行新的改革之后,只需要银企双方在充分约定的基础上共同的向银行的窗口提出申请,企业原来借贷的1500万,他的还贷期直接展延。在不需要还清1500万旧的贷款同时,银行追加授信额度2460万元。因为银行的窗口受理跟不动产抵押的登记部门、房管部门整个是一个电子化的全流程网上的受理和审批系统,所以这样下来,原有申请这样的一个业务,追加贷款需要至少10到20个工作日才能完成,现在按照新的创新制度和创新的流程,只需要3个小时他新追加的2460万的授信就可以到手了。有了不动产抵押融资的支持,熊先生的企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2018年他实现了销售收入比2017年增加40%。所以,围绕企业、围绕产业的发展,创新制度释放的活力,释放的生动的成效,具体的生动的成效,进一步的得到了彰显。谢谢。

【高峰】: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再提最后一个问题。

【三沙卫视记者】:请问袁司长,刚才浙江和湖北介绍各自入选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具体情况,我们还想知道这批案例还有什么内容,包括整个评选的标准是怎么样,过程又是如何展开的?您刚才提到海南一直坚持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此次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的复制推广以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的发布对我们海南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又有哪些可以借鉴的经验呢?谢谢。

【袁园】:谢谢你的提问。今天我们邀请的浙江自贸试验区和湖北自贸试验区本次各有4个案例入选。借此机会,我也想给其他没有到场的自贸试验区做做宣传。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中,陕西自贸试验区开发了工商登记注册全程电子化系统,微信注册用户只需通过微信扫码、上传身份证和刷脸等简单几个步骤,即可远程办理营业执照,让群众“不跑腿儿就能办事儿”。河南自贸试验区推出“一码集成服务”,通过二维码为企业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生成专属“身份证”。天津自贸试验区出台汽车平行进口政策“组合拳”。天津口岸可实现企业申报后当日放行、集装箱当日回空。仅此一项,就可节省滞箱时间4天,每车平均节约物流成本800-1000元。广东自贸试验区横琴片区开展供电服务创新,用户平均接电时间缩短10个工作日,每年节约用户投资2.6亿元。福建自贸试验区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进行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在全国率先将项目申请材料由373项精简至76项,审批时限从246个工作日压缩到主流程仅需12-40个工作日。辽宁自贸试验区积极推进国资国企深化改革,大连港集团通过股权整合、大连冰山集团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实现东北老工业基地产业转型升级探索了路径。重庆自贸试验区结合中欧班列业务发展需要,创新实施国际铁路提单信用证融资和结算,着力破解陆路贸易融资难题。四川自贸试验区首创 “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通过案件归类、分流审理等方式规范操作。2018年,案件平均审结时间较2017年下降15天,为权利人挽回损失超过1800万元。上海自贸试验区开展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试点,允许持有人委托其他有资质企业进行生产、销售。截至今年4月底,上海市已有48家申请单位提交了125件注册申请,涉及具体品种76个。

关于案例评估的标准和过程,我们根据《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总结评估推广工作制度》,确定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的原则、程序等。主要考虑因素包括:一是创新性,如相关成果是否已在全国推广或全国已可开展相关实践;二是可操作性,如是否需新建平台或投入专门资金;三是有效性,如是否具有明显成效、受益面是否广泛等;四是风险可控性,如是否具备防控金融、安全等风险的能力和条件等。程序方面,我们每年请自贸试验区所在省市梳理有关案例,总结主要做法、实践效果和下一步工作思路。联席会议办公室经整理筛选、优化提炼后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请部门提出其自身拟供全国参考借鉴的案例。各方沟通一致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审定后,由商务部印发“最佳实践案例”供各地参考借鉴。

【袁园】:海南作为最年轻的自贸试验区,成立尽管不到一年,但充分发挥全岛试验的整体优势,加强制度创新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已经分三批形成了25项制度创新案例,涉及政府管理、产业发展、民生等多个领域。就在今天上午,海南自贸试验区又发布了第四批7项制度创新案例,涉及农产品进口、税务申报、公共服务平台等内容。此次我们印发的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中,海南自贸试验区已经在相关领域开展了类似的创新工作,如在“以信用为核心的跨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方面,海南正在推进建设全省大数据管理信息平台系统;我们另外一个入选案例就是关于“知识价值信用融资的模式”,海南已经完成了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业务。我们支持海南和其他自贸试验区相互学习借鉴各自探索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复制推广工作;也鼓励海南自贸试验区围绕战略定位,加大制度创新力度,形成高质量的可复制推广经验,为全国提供参考。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梳理总结包括海南在内的各自贸试验区“试得好、看得准、风险可控”的制度创新成果,形成试点经验并向全国复制推广,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的示范引领作用。

【高峰】:今天由于时间关系,我们发布会到此结束,大家如果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可以通过新闻办和我们联系,我们也会作出及时的回应。今天就谢谢四位发布人,也谢谢各位记者朋友,谢谢大家。


商务部召开“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工作情况及第三批‘最佳实践案例’”专题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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