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平安银行 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相关事宜的批复
平安银行: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请示》(平银发〔2018〕157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行公开发行不超过260亿元人民币的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后按照相关监管要求计入核心一级资本。 二、你行应在现行法律法规框架内,促进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股期内顺利转股,并确保股权结构持续符合相关监管要求。 三、你行应于金融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向银监会书面报告。
2018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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