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免不动产登记费、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低我省药品注册费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政府定价项目不断“瘦身”、试点实行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措施、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调整涉企收费清单…… 2019年,省发展改革委将减税降费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扎实有序推进,围绕吉林省减税降费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开展新一轮清费减负工作相关要求,积极推动我省降本减负38条、扩大开放100项政策相关措施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各类营商成本,主动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营商环境。 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采访时,对相关减税降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涉企收费标准再降低,助力企业做强 贯彻落实清理规范中央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与省财政厅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紧跟国家政策导向,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的相关部署,加大降费力度,促进实体经济发展,从7月1日开始,减免不动产登记费,调整专利收费减缴条件,降低无线电频率占用费、出入境证照类收费、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继续降低中央立项、省定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促进我省医药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积极与浙江等发达省份对标对表,会同财政、药品监管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在我省连续多年对涉企收费普遍降标的基础上,自2月1日起,进一步降低我省药品注册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等两项中央立项、省定标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降标幅度达30%。 政府定价项目再“瘦身”,激发市场活力 大力清理和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优化实体经济发展环境,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为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更实举措更大地激发市场活力,健全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不断提高政府定价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度,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有关部署,对我省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国家确立的“凡是市场能自主调节的就让市场来调节”“对已经形成竞争的服务,一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原则及要求,深入开展清理规范。 自7月31日起,放开“有形建筑市场”收费、企业产权转让收费、民航机场延伸服务收费、律师服务收费、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等5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放开“证明文书类公证收费”“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以外的公证服务收费项目,由相关经营者根据生产经营成本、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实行自主定价。通过简政放权,缩减政府定价范围,促进市场竞争,释放市场活力,真正做到“放水养鱼”。 高速公路通行费优惠再加码,降低物流成本 为进一步推动物流成本降低,省发展改革委配合省交通厅试点实行了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措施,鼓励高速公路运营主体在部分路段,采用低于正常标准收费,让企业得到实惠。此项优惠政策从2018年12月31日开始执行,试行期一年。 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对行驶在G25长深高速(长春至双辽段)的合法运载的客、货运车辆,车辆通行费8折优惠;对行驶在S26抚长高速(营城子至松江河段)、G11鹤大高速(新开岭至西沟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车辆通行费8折优惠。二是对符合限定标准的四轴及以上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车辆通行费按货车计重收费标准的75%计收。三是对行驶在S1112汪延高速公路、S1211延龙高速公路、G12珲乌高速(白城至松原段)和G4512双嫩高速(白城至镇赉段)的合法装载货运车辆,车辆通行费7折优惠。 涉企收费清单再调整,规范收费行为 按照国家关于实行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管理的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全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结合价格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等改革进展及收费项目变化调整情况,对《吉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进行调整修订,并通过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等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布。 据介绍,新版《吉林省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将调整修订后的收费项目性质、收费标准、文件依据、定价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等信息逐项列出,既方便了企业和群众查询、使用,又可以从源头上规范涉企收费行为,遏制乱收费的发生。 一般工商业电价再降低,减轻企业负担 2019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的要求。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省发展改革委两次印发了《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从4月1日和7月1日开始,分两批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累计达0.0592元/千瓦时,预计年均可减轻企业用电负担8.46亿元。 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是推动我省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举措,意义深远、责任重大。下一步,省发展改革委将继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将减税降费等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最大限度地激发市场活力,助力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认真梳理总结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政策宣传,确保相关市场主体对涉企收费政策措施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用好用足,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同时,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对各相关部门落实降费政策的实施时点、执行实效等情况进行督导,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地见效。(记者 张雅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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