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5月21日上午,广州市国税局举办“‘营改增’发票管理专题解读”在线访谈。广州市国税局副局长杨伟文、广州市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副处长骆翠敏、广州市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票证中心)副处长李静,广州市国税局海珠区局副局长罗树丰,在线解答了“营改增”相关发票管理问题及网友关注热点问题。
以下为访谈内容摘要。
李增云〔主持人〕: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在2012年分批扩大至北京等8个省,其中广东省已于2012年11月1日完成新旧税制转换。根据有关规定,广东省试点纳税人原向主管地税税务机关申请领购的发票使用期限至2012年10月31日止,11月1日起,试点纳税人开始使用国税机关监制的发票,其结存的地税发票应向原主管地税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本期访谈主要关注我市“营改增”纳税人的发票使用和管理问题。下面就让我们请出本期的访谈嘉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