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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4日 来源:会计司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63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要求,加快建立政府会计准则体系,近日,财政部根据《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8号,以下简称《基本准则》),制定印发了《政府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政府会计准则第2号——投资》、《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和《政府会计准则第4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四项具体准则)。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四项具体准则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四项具体准则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什么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