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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前的资本运作业务中,个人转让股权目前具有交易广泛性、情况复杂性、转让隐蔽性等特点,如何获取信息一直是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为改变管理中信息不对称的局面,税务机关积极推进涉税信息共享机制,通过涉税信息交换平台实现工商与地税部门的涉税费信息及时共享,完善税费征收保障工作机制。
为此,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税务工商合作 实现股权转让信息共享的通知》(国税发[2011]126号),推进加强税务、工商股权转让信息共享,要求从2012年1月1日起,各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每月发生的应交换信息,在当月终了15日内完成交换。各地方税务局也相应的制定了具体的管理政策,比如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了2012年第5号和6号公告,要求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