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6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司法部副部长熊选国、司法部法治调研局局长李明征介绍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有关情况。该《条例》分6章、共44条,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重大行政决策的作出和调整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将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熊选国介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2015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提出了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的具体目标和措施。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司法部经广泛深入调研,反复研究论证,多方面征求意见,形成了《条例》草案,报经国务院同意后,于今年2月25日经中央全面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