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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告》制发背景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要求,税务总局近期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便民办税缴费十条新举措的通知》(税总函〔2019〕223号),明确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以进一步减少纳税人申报次数,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为及时将这项便民举措落实到位,税务总局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的相关申报表单进行了修订。
二、申报表单修订内容
(一)调整部分数据项目。一是删除纳税申报表中“联系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