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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保险保障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77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3年内对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险保障基金管理办法》取得的部分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印花税。
基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保险保障基金分为财产保险公司保障基金和人寿保险公司保障基金。作为救济的法定基金,保险保障基金对保障被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