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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银监会颁布了《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银监会有关负责人日前就有关问题回答了提问。
问:银监会为什么要制定《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合作指引》?
答:制定《指引》的主要目的,一是为了满足银行与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银行拥有丰富的服务网络和客户资源,可以开展理财业务等服务,而信托制度则具有信托财产独立、风险隔离等制度优势,是金融创新的良好平台,在现行监管制度下,我国信托公司可将信托资金运用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股权投资,是金融创新的有效保障。通过银信合作可以实现银行与信托公司之间的优势互补,促进金融创新和发展;二是为了促进现有银信合作健康规范发展的需要。目前银信合作不断深入,既有理财产品的合作,也有资产证券化、信托产品推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