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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北京6月11日电(记者 郁琼源)在国家税务总局11日发布的新一期“税务讲堂”视频中,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副司长刘宝柱详细讲解了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所得税的具体操作规定。
小型微利企业在2020年剩余申报期办理预缴申报后,可以暂缓缴纳当期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延缓至2021年首个申报期一并缴纳。那么具体享受条件是什么呢?
据刘宝柱介绍,延缓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普惠性减免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相同的。即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并且,无论实行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