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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22年2月24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关于减并港口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政策落实工作,现解读如下:
一、背景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减并港口收费、降低沿海港口引航费的决策部署,交通运输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经实地调研、征求意见、成本监审等制定了将港口设施保安费并入港口作业包干费、定向降低沿海港口引航收费、扩大船方自主决定是否使用拖轮的船舶范围等措施,自2022年4月1日起执行,降低货主企业和船公司物流成本,促进口岸营商环境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