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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和2011年12月两次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2011年3月和2012年3月两份《政府工作报告》中均提出“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社会融资规模已成为我国宏观调控的新指标。2011年起,人民银行正式统计和公布社会融资规模数据。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调查统计司负责人就社会融资规模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什么是社会融资规模?它的定义和内涵是什么?
调查统计司负责人:社会融资规模是全面反映金融与经济关系,以及金融对实体经济资金支持的总量指标。社会融资规模是指一定时期内实体经济从金融体系获得的资金总额。这里的金融体系是整体金融的概念。从机构看,包括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从市场看,包括信贷市场、债券市场、股票市场、保险市场以及中间业务市场等。具体看,社会融资规模主要包括人民币贷款、外币贷款、委托贷款、信托贷款、未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境内股票融资、保险公司赔偿、投资性房地产和其他金融工具融资十项指标。随着我国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创新深化,实体经济还会增加新的融资渠道,如私募股权基金、对冲基金等。未来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