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行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具体来说,应税销售额包括以下内容: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取自于购买方的全部价款。
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具体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滞纳金、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上述价外费用无论其会计制度如何核算,都应并入销售额计税。但上述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费用。
(1)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货物,而由受托方向委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这是因为代收代缴消费税只是受托方履行法定义务的一种行为,此项税金虽然构成委托加工货物售价的一部分,但它同受托方的加工业务及其收取的应税加工费没有内在关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