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核准财务公司开业的请示》(铜色控股财 〔2010〕211号)收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TongLingNonferrous Metals Group Finance Corporation LTD”;公司住所为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171号。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含500万美元)。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500万美元),出资比例70%; (二)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 中国银监会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申请核准财务公司开业的请示》(铜色控股财 〔2010〕211号)收悉。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6年第8号)和《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7年第13号)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该公司中文名称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英文名称为“TongLingNonferrous Metals Group Finance Corporation LTD”;公司住所为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171号。 二、批准该公司注册资本为3亿元人民币(其中含500万美元)。该公司股东构成、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一)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出资2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含500万美元),出资比例70%; (二)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30%。 三、批准该公司经营以下本外币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六)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七)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八)从事同业拆借。 四、核准该公司以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韦江宏董事长 吴国忠董事 解硕荣董事 黄天珊董事 姜茂平董事、总经理 郑之德副总经理 管剑副总经理 五、批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 接此批复后,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业前的有关手续。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