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第二次续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有关事宜的通知
(财库〔2012〕83号)
2012-2014年记账式国债承销团成员,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为筹集财政资金,支持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财政部决定第二次续发行2012年记账式附息(九期)国债(以下简称本期国债)。现就本期国债续发行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试看结束啦!拿出手机扫码,只要1秒!登录后就可每日免费看全国汇总财税快讯(电脑、手机等都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