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 1
  • 2
  • 3

通过全国顶尖名家指导,贵单位/您个人从此不走错路弯路,走捷径快速成功,抢占先机,实现凡人逆袭或好上加好。本网课程,有发票;支持各种台式、平板电脑和手机;请立即收藏网址和关注微信公众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申请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办事指南的通知

 
-->
日期:2020/1/2   

关于印发境外会计组织申请明确业务主管单位办事指南的通知
财办会〔2019〕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有关单位:

为规范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申请财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等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活动领域和项目目录、业务主管单位名录(2019)》和《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就具体办理要求规定如下。

一、办理范围

本指南中所指境外会计组织是指在境外合法成立的非营利、非政府的会计组织。

符合《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规定的设立条件的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申请设立代表机构,业务范围与国际会计、社会审计研究、交流与合作相关的,可以申请财政部门作为其业务主管单位。境内业务活动地域仅限于一个省份的,应当向业务活动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业务活动地域涉及多个省份的,应当向财政部提出申请。

二、应提交的材料

境外会计组织应当提交《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附件1)、近两年在中国境内开展相关活动说明(见附件2),并提供《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载明的设立登记所需提交的(2)-(11)项材料。

根据《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上述文件材料需经公证、认证的,可提交复印件,并附公证、认证文件的中文翻译件1份。相关材料为外文的,需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办理程序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办理申请过程中,可以向境外会计组织进一步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并征求有关方面(相关部委、中方合作单位等)意见。

财政部和省级财政部门需在自收到上述所列全部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决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作出决定的期限,并及时告知提出申请的境外会计组织,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经审核,财政部同意作为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以财政部会计司名义在相关申请表上盖章,并向公安机关出具同意函。省级财政部门同意作为境外会计组织境内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的,在相关申请表上盖章,并向公安机关出具同意函。 境外会计组织应自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出具同意函之日起30日内前往相应公安机关申请注册登记。

四、后续管理要求

(一)代表机构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事项。

已在公安机关登记,并由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境外会计组织代表机构,需要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事项的,应按《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有关要求向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与变更相关的材料。经同意后,前往相应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

(二)代表机构人员、业务报备。

已在公安机关登记,并由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的境外会计组织代表机构,其聘用的工作人员信息备案、年度活动计划备案、年度工作报告备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登记和临时活动备案办事指南》办理。

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会计领域开展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并接受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代表机构业务活动不再与国际会计、社会审计研究、交流与合作等相关的,应申请其他部门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涉嫌违法违规的,财政部或省级财政部门将向公安机关移送有关问题线索。

附件:

1.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

2.境外会计组织近两年在中国境内开展相关活动说明

财政部办公厅

2019年12月31日

附件下载:

附件1:境外会计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代表机构业务主管单位申请书.docx

附件2:境外会计组织近两年在中国境内开展相关活动说明.docx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经理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2021031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第一财税网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