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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特聘审计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部属各单位: 为加强内部审计队伍建设,提升内部审计工作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管理办法》(农计财发〔2019〕1号),我部拟选聘一批特聘审计员,参加我部内部审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原则 特聘审计员的选聘坚持“单位推荐、个人自愿,择优选聘、统筹使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特聘审计员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和部属各单位具有审计、会计等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经历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中选聘。 三、选聘条件 特聘审计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拥护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热爱内部审计事业,具备良好的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 (三)从事审计、会计等相关工作5年以上,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能力; (四)身体健康,并能够保证参加内部审计工作的时间。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优先选聘具有审计、会计或经济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会计师(CPA)、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资格的人员。 四、推荐名额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原则上各推荐1名候选人员。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原则上各推荐3名候选人员,其他部属单位各推荐1—2名候选人员。 五、有关要求 (一)请认真组织特聘审计员的推荐工作,根据特聘审计员应具备的条件,经征求被推荐人同意后择优推荐,并承诺积极支持其参加我部内部审计工作。 (二)请认真填写《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推荐表》(见附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2月1日前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我部计划财务司(一式两份,具有相关职(执)业资格的应附资格证书复印件),同时发送电子版。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 李 浔 联系电话:010-59192517,59193297(传真) 电子邮箱:nybsjc163@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农展南里11号 邮政编码:100125 附件:农业农村部特聘审计员推荐表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19年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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