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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财经12月12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今日下午联合下发通知称,自2014年12月13日起,将汽油、石脑油、溶剂油和润滑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28元/升。将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费税在现行单位税额基础上提高0.16元/升。航空煤油继续暂缓征收。
有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还就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进行了答记者问。有关负责人称,今年内连续两次提高成品油消费税单位税额,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大力度,遏制大气污染、促进资源节约和推动绿色发展。这次政策调整提税与降价同步实施,兼顾了居民和下游企业等承受能力。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的新增收入,将继续统筹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促进节约能源、鼓励新能源汽车发展。
以下为答问全文:
财政部税政司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
就进一步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答记者问
1.问:此次政策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