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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常务会议9月1日确定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促进投资结构优化。会议指出,围绕优化投资结构,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制度,可以合理降低投资门槛,提高投资能力,增加有效投资,加快补上公共产品、服务及其他发展“短板”,通过改革促进结构调整和民生改善。
投资项目资本金是指在投资项目总投资中,在项目法人通过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自筹资金之外,由其他投资者主动认缴的出资额。资本金对整个投资项目来说,是非债务性资金,项目法人不承担这部分资金的任何利息。而投资者可按其出资比例依法享有所有者权益,获得投资收益并承担债务,也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转让其出资,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抽回。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既是宏观调控手段,也是风险约束机制。早在9年前,国务院就发布国发〔1996〕35号文,试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