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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举措推动综合保税区建设“五大中心” 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利用外资累计超千亿美元
4.7万亿 2018年前11月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出口值4.7万亿元人民币
海关总署副署长李国10日在国新办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介绍,《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近日将正式印发实施。意见提出21项举措,着力培育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