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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占两万分之一的国土面积,实现了六分之一的外贸总量,每平方公里平均进出口值超过100亿元……在我国对外开放过程中,保税加工贸易的发展是其中一个重要的形态。为了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国家研究实施了设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相关政策。从1990年开始,我国先后推出六种形态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截至目前,全国共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140个,其中综合保税区96个。2018年1—11月,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现进出口值4.7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现在的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最高形态。
海关特殊监管区在我国对外开放中有着特殊的重要作用。为发展更高层次的开放型经济,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海关总署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14个部委研究起草的《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