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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印发了《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背景情况
近期,国家医保局等9部门印发了《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实施意见》,将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区域范围从“4+7”个城市扩大到全国范围。
为切实做好中选药品的配备使用工作,让改革成果惠及更多群众,我委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