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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1月1日起,2007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自行纳税申报正式开始。虽然这是第二年度的申报,很多纳税人在看到省地税局昨天发布的公告后,仍来电咨询申报问题。昨天,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副局长楚新民就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接受本报专访。
记者:为什么要制定《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办法(试行)》?
楚新民: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扩大了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范围,规定“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纳税申报。随后,国务院通过了修订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决定,将“个人所得超过国务院规定数额的”明确为“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情形,并授权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具体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