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诉讼参与人,是指除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以外,依法参加刑事诉讼,享有一定诉讼权利和承担一定诉讼义务的人。
刑事诉讼参与人包括当事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
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指与案件事实和诉讼结果有切身利害关系,在诉讼中处于控告或者被控告地位的诉讼参与人,是刑事诉讼的主要参加者。包括:被害人、自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
刑事诉讼中的被害人,是指其合法权监直接遭受被指控的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人。
在刑事诉讼中,被害人可能以不同的身份参加诉讼:在法定的自诉案件中,被害人以自诉人身份提起刑事诉讼,称为自诉人;在刑事诉讼中,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称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在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中,以个人身份参与诉讼,并与人民检察院共同行使控诉职能的,称为被害人。一般来说,《刑事诉讼法》中所称的被害人仅指公诉案件的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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