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禁止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主要包括: (一)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或者以不公平的低价购买商品正常情况下,商品价格由市场决定,而在市场中存在具有市场支配地位企业的情况下,价格则由个别经营者决定。在市场交易中,当卖方拥有市场支配地位时,可能以不公平的高价来盘剥买方;当买方拥有市场地位时,可能以不公平的低价盘剥卖方。这两类不公平定价行为的目的在于获取超额的利润,而不是排挤竞争对手。 根据《反价格垄断规定》,认定“不公平的高价”和“不公平的低价”,应当主要考虑下列因素: (1)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同种商品的价格; (2)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降低购买价格; (3)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或者购买商品的降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降低幅度。 (二)没有正当理由,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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