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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式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意志。
(3)公司合并是一种无须通过解散、清算程序即可消灭和变更公司的行为。公司合并可以在不进行清算的前提下改变公司的存在、财产结构和股权结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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