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科学技术部 文 号:国科发创〔2016〕419号 发布日期:2016-12-29 科技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依据《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和《关于加快建立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43号),为推动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的统一呈交、规范管理和共享使用,科技部研究制定了《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 技 部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科技报告管理暂行办法 http://www.most.gov.cn/mostinfo/xinxifenlei/fgzc/gfxwj/gfxwj 2016/201701/W020170110372450007536.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