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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2日,财政部、工商总局、商务部、外汇局、证监会联合发布了《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方案》(财会[2012]8号)(以下简称“转制方案”)。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实施转制方案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本土化转制的背景。
答: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是由中方和外方共同出资组建、在中国注册登记并依法运营的会计师事务所。为适应改革开放和资本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