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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企业财务通则》实现了六大创新:即管理体制创新、功能定位创新、管理观念创新、管理机制创新、制度体系创新和管理内容创新。笔者现就六大创新进行评析,以期更好地理解与实施新财务通则。
由于经济环境、法律环境和市场金融环境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基于原有制度背景的1992年版《企业财务通则》已时过境迁,难以适应日新月异的理财环境。为此,新《企业财务通则》(以下简称新财务通则)经过4年的酝酿应运而生并实现了六大创新。
一、管理体制创新
财务管理体制涉及到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界定以及各主体的财权配置和职能划分问题。新财务通则在很大程度上接受了我国财务理论界多年来对企业财务管理主体的研究成果,分别从政府宏观财务、投资者财务和经营者财务三个层次来界定不同主体的职能和权限,根据“资本权属清晰、财务关系明确、符合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原则对财务管理体制进行了重构。在这样一种全新的财务体制中,政府通过制定与实施特定的游戏规则,履行社会管理者职能;国有资本所有者职能则是由政府和投资者共同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