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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征信业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这标志着酝酿十年的征信行业法规条文即将正式出台,我国征信业步入有法可依轨道。该《条例》将对个人征信、企业征信以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带来哪些积极影响和促进作用?记者就上述问题采访了人民银行有关部门负责人。
问:请您介绍一下《条例》的起草背景和起草过程。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征信业从无到有,逐步发展,作用日益显现,征信市场初具规模。但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征信业发展仍然较慢且不规范,与信用经济发展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要求不相适应,迫切需要形成制度化设计,用法律予以规范。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征信法制建设。人民银行自2003年履行征信管理职责以来,一直积极推动征信法规建设,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实地调研、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认真听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