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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26日,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通知》(财会[2011]23号)(以下简称“通知”)。日前,财政部会计司、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发布实施通知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简要介绍一下通知的出台背景。
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社会公益事业的蓬勃发展,捐赠人和社会公众对基金会等公益慈善组织的公信力和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国务院于2004年颁布的《基金会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0号)已经引入了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要求基金会的年度财务报告,换届、更换法定代表人都要接受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但由于对审计范围、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的披露、审计机构的要求以及审计资金的来源等内容没有相应的政策来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基金会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执行效力和效果有所欠缺。在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