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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适应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创新发展需要,加快构建更加法治化、科学化、国际化、便利化的携带宠物入境通关环境,为全国各口岸携带入境宠物检疫监管的改革创新探索路径,我局组织制定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出入境人员携带物检疫管理办法>规定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各有关单位或个人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8年2月10日前反馈国家质检总局。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陆国家质检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aqsiq.gov.cn),进入主页“互动交流——征集调查——草案征询意见”栏点击“《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暂时调整&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