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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义十分重大。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意见》主要内容体现在设立国际商事审判机构、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以及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等方面。人民法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思想,近年来开展了大量工作,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积极协调各相关单位,全面落实《意见》提出的部署和要求。
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意见》,请谈一谈《意见》出台的具体背景和意义?
答:首先,出台《意见》是积极保障和促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一带一路”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倡议和推动的。“一带一路”是弘扬古代丝绸之路精神的合作共赢之路,也是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创新实践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