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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部门研究出台《关于做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背景是什么,有何意义?
答: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提出要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发展现代林业,增加农民收入,建设生态文明。2008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明确提出要在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指导农村金融机构开展林权抵押贷款业务。2009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发[2009]1号),明确要求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温家宝总理在200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对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做了明确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