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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确适用反垄断法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最高法院出台审理反垄断案件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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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5/14
人民法院报北京5月8日讯 (记者 张先明)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情况。(《规定》全文和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负责人答记者问见今日三版)
据最高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孙军工介绍,这件共计十六条、即将于6月1日正式施行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在反垄断审判领域出台的第一部司法解释,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结合侵权责任法、合同法、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了起诉、案件受理、管辖、举证责任、诉讼证据、民事责任及诉讼时效等问题,建立了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的基本框架,进一步明晰了反垄断法相关规定的具体含义,对于指导人民法院正确适用反垄断法、依法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和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具有重要意义。
就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的基本类型及原告资格,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是指因垄断行为受到损失以及因合同内容、行业协会章程等违反反垄断法而发生争议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诉讼案件。就原告的起诉方式,该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原告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在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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