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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广电总局新闻发言人就《关于进一步加强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节目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接受了新华社记者的专访,对《意见》进行了详细解读,指出《意见》不应该被简单地理解为“限娱令”。
■《意见》并非“限娱令”
广电总局近日下发的《意见》提出从明年1月1日起,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要提高新闻类节目的播出量,同时对部分类型节目播出实施调控,以防止过度娱乐化和低俗倾向。此《意见》曾被简称为“限娱令”,而广电总局发言人认为,将《意见》称为“限娱令”是不准确的,容易引起人们的误解。《意见》主要是针对当前部分上星频道电视节目过度娱乐化、格调低俗、形态雷同等倾向而制定的一整套管理措施,是一个全面规范电视上星综合频道播出管理的文件。
■“过度娱乐”影响不良
据广电总局收听收看中心统计分析,目前全国34个电视上星综合频道在晚上黄金时间段(19:30—22:00)内播出的娱乐性较强的节目每周总计有126档,平均每天晚上黄金时间共有18档这类节目同时播出,不少观众对此很有意见,一是节目形式雷同造成电视资源浪费,二是不利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