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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0日,财政部、证监会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推荐委员会),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在两地同时发布新闻稿,公告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12家内地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名单。日前,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负责人就两地会计行业和资本市场普遍关心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请介绍一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背景和意义。 答:推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是深化内地与香港会计交流合作的重要举措。多年来,在香港上市的内地企业(以下简称H股企业)特别是A+H股企业,由于同时在内地与香港上市,根据两地上市规则和监管要求,需要分别按照内地会计准则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两套财务报表,由两地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两地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加重了H股企业的上市成本,也不利于两地会计行业的发展。随着内地会计审计准则与国际趋同、与香港等效,取消H股“双重审计”、推动内地符合资格的事务所直接从事H股审计的市场环境逐渐成熟。2007年12月6日,内地与香港签署会计审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明确提出要“尽快研究解决两地在对方上市的企业,以其当地的会计准则编制并由当地具备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当地审计准则审计的财务报表,可获对方上市地监管机构接纳”。这不仅有利于减轻内地企业赴港上市成本,使更多更好的内地企业在港融资,促进香港资本市场更加繁荣,而且有利于两地会计行业加强合作与交流,实现共赢。 经过内地与香港的共同努力,2009年8月,两地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在对方上市的公司可选择以本地会计准则编制并由本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的建议架构》(以下简称《建议架构》),确立了H股企业可以选择按内地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由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的工作目标,并规定了推荐认可、后续监管等方面的基本原则。将来香港企业在内地上市,同样可以选择以香港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聘用符合条件的香港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 根据《建议架构》,财政部、证监会是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审核推荐机构,应当制定一套客观和透明的认可要求,用以对申请事务所进行评估,并择优审核推荐。为此,2009年11月9日,财政部会计司、证监会会计部联合印发了《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方案》(财会便[2009]79号,以下简称《试点方案》),规定了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和工作程序等。《试点方案》已载于财政部和证监会网站。《试点方案》印发后,共有16家会计师事务所提出了申请。经严格审核、综合评议,审核推荐委员会择优确定了向香港有关方面推荐的12家内地会计师事务所。 问:请介绍获准从事H股审计业务的12家会计师事务所的产生过程。 答:财政部、证监会高度重视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组织领导机构并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规则,确保审核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组织领导。财政部、证监会成立“内地会计师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审核推荐委员会”,负责对申请参加H股企业审计业务试点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核推荐。委员会由财政部会计司和监督检查局、证监会会计部、中注协相关负责人组成。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财政部会计司),同时成立联合工作组。 (二)严格审核。《试点方案》规定的申报截止时间为2009年11月30日。在截止时间前,审核推荐委员会办公室共收到16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请材料。之后,联合工作组对事务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按照《试点方案》进行了集中审核,并于2009年12月11日将相关申请材料在财政部、证监会网站上进行了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实地考察。初审结束后,联合工作组结合公示情况启动了实地核查工作,赴北京、上海、重庆、杭州、深圳、成都、长沙等地对提出申请的16家事务所总所及其9家分所进行了实地考察。联合工作组通过查阅工作底稿、核对相关账目、核实文件原件、约谈有关人员等,对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内部管理,国际业务开展情况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并重点关注了事务所2009年度合并情况。之后,对每家事务所形成了独立的核查报告。 (四)综合评议。为保证审核推荐工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联合工作组根据《试点方案》和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能力要求设计了综合评议评分表,用以对申请事务所进行综合评议和择优选取。随后,委员会全体委员本着对申请事务所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实地核查报告为基础,独立地对每家事务所进行了评议打分,综合平均后形成各事务所的最终得分。 (五)上报审定。审核推荐委员会根据事务所得分排序结果拟订了推荐名单,报财政部、证监会领导审定,并与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香港证监会、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财务汇报局、香港会计师公会就落实《建议架构》及相关安排达成共识后,予以公布。 问:财政部、证监会对获推荐会计师事务所有哪些要求? 答:获推荐事务所应进一步完善内部治理、强化质量控制,树立品牌意识。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之一,内地会计师事务所可争取在香港做好H股审计工作,以获得香港市场的认可,作为“走出去”的第一步。从现阶段看,获推荐事务所应当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抓紧落实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转制工作。近期,财政部会计司与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密切配合,圆满解决了较大规模会计师事务所转制涉及的工商登记名称问题,有关税收支持政策也在协调之中。获准推荐的事务所要把握机遇,按照《财政部、工商总局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用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加快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切实转变经营管理理念,建立健全适应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各项质量控制和内部管理一体化制度。未完成转制的,不得参加两年后进行的下一轮审核推荐工作。 第二,强化内部治理、提高内部质量控制制度、巩固和强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一体化。各会计师事务所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办5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打造强有力的后台支持系统,实现人事、财务、业务、技术标准和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实质统一。获准从事H股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公布后,可以预见大中型事务所之间还会发生新一轮的整合重组。我们鼓励事务所通过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但在整合过程中,事务所一定要注重资源的优化配置和集中管理,坚定不移地实行全面一体化管理。 第三,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人才,尤其是高端型、复合型、国际化人才,是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走出去”的核心因素,也是能否胜任H股审计的关键所在。国家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均明确提出要培养造就具有国际资质和国际水平的注册会计师。12家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立即行动起来,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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