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财税网

    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 1
  • 2
  • 3

通过全国顶尖名家指导,贵单位/您个人从此不走错路弯路,走捷径快速成功,抢占先机,实现凡人逆袭或好上加好。本网课程,有发票;支持各种台式、平板电脑和手机;请立即收藏网址和关注微信公众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应用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3/6/25   
 


::::★点击此处: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企业年费会员,随时随地系统、深入掌握财税实务,从此轻松搞定一切财税事宜。立即加入,则立即领先与获益!★::::





————————试看结束啦!拿出手机扫码,只要1秒!登录后就可每日免费看全国汇总财税快讯(电脑、手机等都可以)!————————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应用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应用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文机关: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建办市函〔2023〕146号   源: 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文种类: 通知
成文日期: 2023年06月15日
  • 标       题: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应用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关: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建办市函〔2023〕146号
  • 来       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文种类:通知
  • 成文日期:2023年06月15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应用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3〕146号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应用成果,助力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建设,我部决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482号)确定的124个案例应用情况开展总结评估。

请案例推荐单位组织案例申报单位开展自评,并填写案例调查表(附件),详细说明相关技术的工程应用情况、实施效益、技术水平等,提出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政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佐证材料。上述材料经案例推荐单位汇总和审核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电子版发送至sgc@mohurd.gov.cn)。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实地核验,对于在提品质、降成本等方面确有实效的智能建造技术,列入智能建造先进适用技术清单,并择优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联系人:杨光 王广明

电话:010-58933327 58933325

附件:智能建造案例调查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应用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3〕146号

河北、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北京、天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总结智能建造技术创新应用成果,助力群众满意的好房子建设,我部决定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发布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第一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482号)确定的124个案例应用情况开展总结评估。

请案例推荐单位组织案例申报单位开展自评,并填写案例调查表(附件),详细说明相关技术的工程应用情况、实施效益、技术水平等,提出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政策建议,必要时可提供佐证材料。上述材料经案例推荐单位汇总和审核后,于2023年8月31日前报送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电子版发送至sgc@mohurd.gov.cn)。

我部将组织专家对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必要时开展实地核验,对于在提品质、降成本等方面确有实效的智能建造技术,列入智能建造先进适用技术清单,并择优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

联系人:杨光 王广明

电话:010-58933327 58933325

附件:智能建造案例调查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6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典型案例应用情况总结评估工作的通知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用户注册登录】 【返回总网首页】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中国财税实务真本领专训班 中国财税职务系统训练营
中国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 中国企业财务分析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预算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老板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管理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企业经理财税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小企业会计准则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小微企业财税负责人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现行全部涉税(费)业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会计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调整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财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避税与反避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会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偷逃税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总监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反假账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经理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风险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务主管实务真本领系统训练营 中国纳税筹划实务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税收征纳管理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中国涉税检查真本领系统专训班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申购指南
针对对象 ·目标企业
·小微企业
·个人客户
·中介机构
在线商城

·电子文档
·视频课程
·按次答疑
·会员资格

在线商城 ·社区权限
·网文按篇
·发布招聘
·发布求职
账户充值 ·文档视频
·网文咨询
·黄页求职
·社区会员
客户服务
·常见问答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联系方式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全国级集团斥巨资、贺志东教授领衔名家团队、潜心研究20年,为您赋能!有用就是有道理:成果资料 财税课程 年度会员
 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全球优秀的中文财税(税务)网站,在这里可以系统、深入学财税实务!

关于我们 - 会员业务 - 单项业务 - 收费标准 - 付款方式 - 网站声明 -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市场部咨询电话:400-068-1291)

知识经济时代,全国财税人员全员学习、终生学习、在线学习平台,著名品牌、历史悠久的特大型财税行业垂直网站
全国级企业集团——智董集团旗下产业

Copyright © Since 1995 www.tax.org.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202103128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备案: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0477号

第一财税网微信
  


执行时间:12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