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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1日 来源:会计司
在行政事业单位范围内全面开展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会〔2015〕24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全国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应于2016年底前完成内部控制的建立与实施工作。按照中央提出的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改革落实的要求,为进一步指导和促进各单位有效开展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工作,切实落实好《指导意见》,财政部日前印发《财政部关于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的通知》(财会〔2016〕11号,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2016年下半年开展单位内部控制基础性评价工作。近日,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就《通知》回答了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