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的位置: 首页>>审计>>社会审计>>独立审计 | 手机观看 |
|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确定审计的前提条件是否存在,以及与管理层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制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以下简称本准则),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准则规范被审计单位控制范围内的,注册会计师与管理层有必要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规范注册会计师控制范围内的业务承接的有关事项。 只有当注册会计师认为符合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等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且拟承接的业务具备某些特征时,注册会计师才能将其作为鉴证业务(包括审计业务)予以承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规范了注册会计师在承接审计业务时与职业道德要求相关的并且在其控制范围内的责任。本准则规范了在被审计单位控制范围内的、且对注册会计师和管理层而一有必要达成一致意见的事项(或前提条件)。
一、定义 |
| 打印本文 返回顶部 关闭窗口 |
| 术业有专攻!有用,就是硬道理!与其跟“草根”零碎学习,事倍功半,可能走错路、弯路,职业“天花板”就是“草根”;不如跟我国杰出财会实务名家贺志东教授团队系统、深入、高效学实务真本领 |
| 第一财税微信(服务号) | 第一财税微信(订阅号) | 高收入高净值人群财税俱乐部(服务号) | 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小企业老板财税俱乐部微信(订阅号) |
|
|
|
|
|
|
| 成为第一财税网(又名“智董网”)年度会员,超越时空在线学习、随用随查,从此轻松搞掂一切财税事宜! 小投入大回报!特别推荐:税务会员 普通会员 金卡会员 钻石会员 更多... |
|
申购指南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