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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农〔2017〕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林业局:
为适应国有林场改革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林场(苗圃)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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