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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是指税务机关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综合考虑税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选择处罚种类和幅度并作出处罚决定的权力。为了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涉税当事人(以下简称“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行政处罚法》《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以及《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11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发布了《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共四章二十八条。以下简要介绍《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的主要内容。
行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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