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对象 收费标准 会员业务 单项业务 成果资料 课程视频 公开课程 企业内训 名家导师 税务答疑 税项咨询 税管诊断 税筹研究 联系方式
当今世界,反垄断法对经营者合法取得的市场支配地位(包括垄断地位)并不视为非法,而对于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则严加规制。
目前,除《反垄断法》外,我国在禁止滥用市场地位行为方面的实体性立法主要包括发改委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分别发布的《反价格垄断规定》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其中,《反价格垄断规定》主要规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使用价格手段,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
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根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这里所称“其他交易条件”,是指除商品价格、数量之外能够对市场交易产生实质影响的其他因素,包括商品品质、付款条件、交付方式、售后服务等。这里所称“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是指排除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延缓其他经营者在合理时间内进入相关市场,或者其他经营者虽能够进入该相关市场,但进入成本提高难以在市场中开展有效竞争等。
对市场支配地位的概念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理解:
市场的非独占者有足够强大的影响市场竞争的能力时,也会成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
如果您已是相应权限级别的付费会员,请先:登陆;如果您还不是付费会员或权限不够,符合本网接收条件的,请申请成为相应权限级别的按年付费会员然后登陆。立即:选择会员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