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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和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两种基本方式。特别是,通过市场专项整治、与企业联手开展“打假维权”活动以及开展创建“打假维权、消费者满意街(区)”活动等惩治假冒伪劣的途径或者措施,保护消费者权益。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在全国统一开通“12315”消费者投诉服务专用电话,并以此为基础,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举报服务网络,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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